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日前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近段时间,全国各地普遍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广东、江苏等地提出了工资倍增计划。不过江苏省提出的是七年工资倍增计划。杨志明副部长提出五年工资翻番,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已经超出了部分地区的GDP增幅。人社部拿出实际行动,把职工工资翻番的愿景变成现实,才是问题的关键,否则工资翻番可能是一张“口惠实不至”的空头支票。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其实,亚当·斯密的话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劳动者奉献了筚路蓝缕的青春与汗水,获取与劳动价值、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工资报酬天经地义。尽管职工工资翻番可能会造成通胀压力,五年以后的工资购买力会缩水许多。但是,职工工资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长期跑不赢物价,显然不是好事情。要实现工资五年翻番的愿景,关键要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真正实现藏富于民。防止职工工资“被翻番”。对此,用人单位应该积极行动,政府责无旁贷。
人社部给工资翻番列出时间表,是一条途径,但是政策关键在执行。对于工薪族来说,有待他们与用人单位在公平的劳资平台上博弈,不能让涨工资的好处被老板与高管独享,普通劳动者看不见摸不着。全面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劳动者的市场议价能力。通过政府的强大执行力督促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做好“限高”、“提低”工作,让劳动者工资与企业效益、经济发展同步,很重要。
而且,政府应该通过实际行动推动职工工资增长。特别是效益不好的企业与中小型民营企业,要让他们给职工涨工资,政府应尽到责任。比如,减免企业税负,就值得考虑。人社部曾提出过“化税为薪”的建议:对提高工资有困难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实现员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即政府把一部分税收让渡给企业用于涨工资。通过减税,让中小企业有能力加薪,有利于企业产业升级,摆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扰,缓解“用工荒”。也有利调节收入分配,消解民众的焦虑情绪。
但是如何把减税涨工资落到实处,是一个具有技术含量的话题。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把握公平导向,阳光操作,把减税实惠送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微利中小企业、困难企业、竞争企业,避免垄断行业与富裕企业搭减税便车,甚至趁机偷税漏税。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完善制度设计,给减税企业约法三章。督促这些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工会要积极促成工资协商制度,增加职工谈判话语权,让涨工资由蓝图变成现实。避免政府让渡的减税利好被企业截留,劳动者“口惠实不至”。
职工工资翻番需要一个不短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具体操作上,除了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涨工资以外,提高居民收入的路径比较多。上海市政协委员刑普曾提出,给全国人民每人发放1000元以抵消CPI高速增长的影响。虽说发展成果不是靠全民发钱才能证明。但是全民发钱藏富于民的思路可期。在这方面,国外有先例。美国历史上曾经多次全民退税。在新加坡,政府从财政盈余中拿出资金,直接向国民派发。我国香港、澳门地区也多次全民发钱帮助市民纾困。虽说发达国家与地区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待遇比较遥远,但是在国家财政收入大增的条件下,政府拿出资金补贴民众,藏富于民,值得去做。
总之,涨工资是用人单位与政府的共同责任。只有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方尽力而为,涨工资才会从愿景照进现实。除了给职工涨工资以外,还需继续加大惠农、扶农力度,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致富,缩小城乡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