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利益关系失衡的现状
(一)阶级阶层利益关系不协调。比如阶层向上流动困难,阶层复制现象增多;一些社会阶层群体相对社会地位下降,出现失利阶层和失意阶层;强势阶层与弱势阶层出现,社会排斥现象凸显等。
(二)城乡利益关系不协调。农村和农民在现代化、工业化中逐渐被边缘化,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以及经济总量逐步拉大,城乡矛盾越发明显。同时,农村居民在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福利、环保等公共事业方面与城市居民差别日益明显,社会事业及其基础设施远远落后于城市。
(三)地区利益关系不协调。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东部沿海、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等大区之间和行政区域之间,也表现在发达地区与各类问题区域之间,比如资源枯竭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等等。
(四)行业利益关系不协调。很多收入差距不是由于高收入行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带来的,而是利用其垄断地位抬高价格来获取暴利,或者利用行政权力低价甚至无偿占有公共资源,获得超额收入。
(五)劳资利益关系不协调。例如资方拖欠和克扣工人工资、无偿延长劳动时间、非法雇佣童工、不改善工作环境等问题普遍存在,从而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利益,造成劳资关系紧张,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六)干群利益关系不协调。
(一)市场经济发育不够完善。比如农村户籍人口在就业、收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不均等待遇问题、不同行业在公共资源占用和发展环境方面面临的不公平问题等,这些都会引起利益不协调。
(二)调节收入分配制度有待改进。比如累进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政策、遗产税政策等。收入和财富分配制度的不完善和非规范化,给调节社会中的利益关系造成了一系列的困难。
(三)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制度不健全。一是政策本身制定得不尽合理,标准偏低,难以补偿受损群众的损失,或不同补偿标准之间差距过大,形成心理不平衡;二是由于保护新生弱势群体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不到位。面向困难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和必要的就业培训等)、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的住房需要等。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还很低,覆盖面很窄,公共服务投入不够,尤其在农村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些也严重影响到利益的平衡和协调。
(五)贪污腐败现象严重。
二、对策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利益表达机制。以一种理性的、务实的态度对待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承认在社会转型中利益高度分化的现实,承认不同利益群体利益追求的正当性、合法性和具体性。在此基础上,要建立顺畅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要通过畅通渠道,让民众拥有更多的利益诉求表达的制度资源。
(二)构建有效的利益调节制度。针对一些利益矛盾冲突,要建立快捷的利益矛盾化解机制。一是建立快速反应制度。也就是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利益冲突,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特别是突发性的利益冲突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妥善应对。二是建立利益协商制度。矛盾各方按照法律的渠道和程序谈判协商,力求自主解决其利益矛盾,实现社会的自我管理。目前,迫切需要建立劳资双方的协商谈判机制。三是建立第三方调解仲裁制度。若矛盾双方无法达成妥协,第三方的调解或仲裁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程序,其中政府和司法机构应主动承担责任,为此要明确国家或政府在利益均衡机制中的角色,发挥好协调作用。
(三)建立必要的利益补偿机制。首先,是要加大对农民的补偿力度。其次,要对西部地区、资源环境保护地区实行补偿。再次,要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补偿,也就是要建立完善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要做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社会救济工作。以便增进人的平等,维护社会公正,缓解利益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