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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告
山东威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实行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http://www.sdgwy.org       2014-11-12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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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召开的山东省威海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威海市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其将运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市直事业单位在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以进一步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坚持依法监督、分类组织、社会参与、客观公正、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考核总体目标是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为核心,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事业单位履行公益服务职责情况和信用等级,充分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有效提高其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益,提升全市公共服务事业总体水平。《办法》适用于除已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外的市直事业单位。

  在组织管理方面,威海市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的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事考委”),统一领导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以定期考核为主,一般每年考核一次,也可根据需要进行重点抽查或专项检查,具体情况由市事考委确定。

  在考核内容及程序方面,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其中,共性指标为40分,以法人登记、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和接受联席监管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登记监督管理占25分,以群众满意度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评价指标占15分;个性指标为60分,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主体业务开展占45分,以内部管理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管理运行状况占15分。考核按照自我申报、考核预告、现场检查、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的程序进行。

  绩效考核结果为A、B、C三个等次,其中A级单位个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事业单位总数的15%,综合得分60分以下(含60分)的确定为C级。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履行职责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的聘用、奖惩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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