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清区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长清区常住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在校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编在岗(含企业)人员应聘的,应征得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按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招聘岗位,本次共有83个岗位招聘105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0年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2)。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核消录用计划。其中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笔试。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
7日-10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长清区人才服务中心(区教育局院内)。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登录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www.changqing.gov.cn)下载打印《长清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与《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表格和承诺书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根据有关政策,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应聘人员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随时取消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等资格。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同时提交《长清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交与用人单位留存),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要提交报到证。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0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科目分两大类:
A类:应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知识,根据岗位特点设置八类考试科目(详细科目归类如下),每个岗位只考相同或相近类别的一个科目。
A1:临床医学类:内科、外科、妇产科、皮肤科、麻醉、急症、女性病;
A2:护理类:护理、助产;
A3:医学影像类:放射、超声、CT;
A4:西药学类;
A5:口腔类;
A6:检验类:检验、病理;
A7:中医学类:中药、中医、针灸推拿、理疗;
A8:公共卫生类:公共卫生、预防
B类: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1、考试时间:
11月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或者通过享受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而被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查后,现场办理加分资格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以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1:3),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通知本人,并在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www.changqing.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
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异地聘请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场设社会监督席,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五、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87221103(区纪委信访室)
咨询电话:87222430(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以下附件请点击下载)
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