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部分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为全省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12人,招聘对象为正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应届生为主。专业要求见《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条件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工作作风优良,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热爱环保和环境监测事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1、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
报名采取以下方式:一是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报名;二是将报名材料寄至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三是通过网络提交电子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外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个人自荐材料、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4月29日17:00。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邮编:250013。Email:rsksk@126.com。
2、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予接收。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情况。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拟定于2011年5月25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在笔试的基础上,按照拟聘岗位1:3的比例,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额。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不足既定比例的,可结合报考人员调剂意向,从报考其他岗位专业相近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调剂。面试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省环保厅人事处指导下组织。面试时间拟定于2011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安排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5、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出聘用意见,并报省环保厅审批备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编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绍凯、贾坤
联系电话:0531-86590018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一: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计划表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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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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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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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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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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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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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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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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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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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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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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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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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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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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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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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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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废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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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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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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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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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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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生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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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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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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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学与地理环境系统、生物科学(生物分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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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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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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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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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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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规划、评价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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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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